4000336028 微信QQ同号 804667250

重庆石桥铺会计培训学校

库存商品注意事项重庆

来源:重庆石桥铺会计培训学校 发布时间:2022/11/4 19:43:32

  库存商品注意事项重庆?下文就是小编针对【库存商品注意事项?】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欢迎访问网站,专业答疑。

  库存商品注意事项?

  1.库存商品是指企业已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并已验收入库,合乎标准规格和技术条件,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送交订货单位,或可以作为商品对外销售的产品以及外购或委托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用于销售的各种商品。

  2.企业应设置"库存商品"科目,核算库存商品的增减变化及其结存情况。商品验收入库时,应由"生产成本"科目转入"库存商品"科目;对外销售库存商品时,根据不同的销售方式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在建工程等领用库存商品,应按其成本转账。

  3.库存商品明细账应按企业库存商品的种类、品种和规格设置明细账。如有存放在本企业所属门市部准备出售的商品、送交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以及已发出尚未办理托收手续的商品,都应单独设置明细账进行核算。库存商品明细账一般采用数量金额式。

  4.实行售价金额核算的商品零售企业,库存商品明细账按实物负责人设置。其格式一般要用三栏式,只记售价金额不记数量。由于库存商品按售价记账,为随时了解库存商品的实际价值,同时也便于月末各实物负责人已销商品进销差价,也可采用“库存商品”和“商品进销差价”明细分类账户相结合的方法,设置“库存商品及进销差价”明细账。

  如果你想了解更具体的资讯内容请拔打24小时400热线电话,注:微信预约、电话预约、QQ预约,可以0元试听,后期报名享更多优惠!

领取试听课
每天限量名额,先到先得
温馨提示:为不影响您的学业,来校区前请先电话或QQ咨询,方便我校安排相关的专业老师为您解答
  • 详情请进入 重庆石桥铺会计培训学...

关于我们 | 招生信息 | 新闻中心 | 学校动态

版权所有:搜学搜课(www.soxsok.com)